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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,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措施,负责督促学校制订安全工作规章和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。 2、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各类安全管理、平安创建、综合治理工作。组织、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检查、调研和专项督查工作。 3、综合协调、指导、督促学校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。 4、协助县安全委员会成员处理安全事故,组织、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。 5、负责安全事故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。 6、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教育、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组织工作。 7、负责学生的传染病防控与预防接种工作。 8、完成局领导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0572-5188804 信箱:ajaqb417@163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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